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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他們便出發前往倫敦。

  當阿不思和瑪爾文依依不捨的將他們送進破釜酒吧時,哈利突然有些慶幸只有巫師才看得見家庭小精靈,更慶幸這個時候的破釜酒吧裡滿滿都是和他們一樣因為住得遠才提早出現在這的小巫師們和他們的家庭,因此在人聲鼎沸、亂糟糟的酒吧內並沒有人有心思注意到店門口抱頭痛哭的家庭小精靈。

  湯姆拍拍哈利的肩,安慰道:「習慣了就好。」之後便一手提著剛買好的教科書和其他東西一手拉著同樣扛著大包小包的哈利,小心翼翼的把他帶進訂下的房間。然後他就皺眉了。

  哈利有些不好意思地指著房內唯一一張床說:「我太晚才想到這件事,所以他們只剩單人房了。抱歉啊,湯姆,因為是我的錯所以床歸你吧,我睡沙發好了。」

  湯姆環顧四周:「我是不介意,但我問你,沙發呢?」

  哈利跟著東張西望了一陣:「呃……算了,我打地舖吧。」反正又不是沒睡過地板,他第一見到海格的時候就是睡在地上的呢。

  湯姆嘖了一聲「服務真差」,然後指指床,「你睡這。」

  哈利歪頭看他:「我睡床,那你睡哪?」這房間連張沙發都沒有,難不成偉大的黑魔王要睡地板?

  「當然不是,我們都是巫師,沒有誰非睡地板不可的道理。」湯姆放好行李之後回頭瞪了他一眼,然後抽出魔杖,將床轉了個方向靠到牆邊,「坐到床上去,別礙手礙腳。」

  哈利乖乖的把行李放到床尾,脫鞋上床,安靜的看著湯姆把行李箱變成另一張與他並排的床,順便利用行李箱上的零件變成枕頭棉被,甚至還變出了一雙室內拖鞋。

  「我們不是不能在校外使用魔法嗎?」等湯姆變完哈利才開口問道。

  湯姆揚揚手上的魔杖,反問道:「這看起來像是我的魔杖?」

  哈利仔細辨了一下,「的確不是。」

  「櫻桃木,鷹馬尾毛,十三又四分之一吋長,不太可能是奧利凡德的作品,應該是外國巫師的東西,而且是東方來的。」湯姆搖了搖頭,感嘆道:「到底是哪一個製杖師拿這種脾氣不好的杖芯去配那麼強大的木料的?若不是年輕不懂事,就是老奸巨猾到了極點。」

  哈利湊上前,好奇的盯著這支來自東方的魔杖。乳洋紅色的美麗紋路看起來確實價格不菲,魔杖底端刻飾的鷹首和鷹翼雖說看似極簡,細看卻發現竟是利用魔杖原生的紋路隱隱現出羽毛的質感,鷹眼的位置甚至還嵌著蜂蜜色白光帶的貓眼石。

  看起來的確不像是奧利凡德一貫的風格。

  「湯姆,你在哪裡找到的?」讚嘆歸讚嘆,但哈利卻在細看這支魔杖時驚覺一件事──強大的木料搭配火爆的杖芯,還利用貓眼石引來能量,這絕對不是偶然。只怕這隻魔杖原本的主人並不好惹。

  但他想到的湯姆似乎也想到了,只見湯姆隨意的聳聳肩:「暑假崗開始的時候在博金-伯克買的。」接收到哈利近乎驚恐的目光,湯姆莞爾,道:「不要擔心,他們兩個的道行我清楚,騙不了我。這支魔杖的主人似乎急著想擺脫它──恐怕是它的前任主人將它遺贈給某人,但顯然高估了對方的本事。」湯姆拿著魔杖的手勢跟從前作黑魔王時幾乎一模一樣,魔杖非常服從的躺在他的指間,「它並不是一支很忠誠的魔杖,但如果持有者足夠強大,足以用強大的魔力去使用它,將會事半功倍,比方說,」召喚出一隻蜘蛛,將牠放大之後,湯姆揮動魔杖,臉盆大的蜘蛛被徹底蒸發,消失殆盡。

  「但這樣一支魔杖恐怕全英國只有我能用,」湯姆有些小得意的說:「因為它對於魔力要求的標準會根據歷任主人中最強的能力浮動。但我想照它聽話的程度來說,恐怕除了最初訂製它的那一位之外,它之前全部的主人加起來還沒我強。」

  魔杖聞言開心的爆出了一陣閃電,湯姆繼續跟哈利講述著這枝魔杖的過去,「第一任主人是一個十世紀中末的德裔俄籍女巫,叫做葉卡潔琳娜.蘭斯卡亞.黎赫曼(Catherine Landskya Lehmann),我離開莊園前去問過俾雅特,俾雅特說這位黎赫曼小姐是俄國魔法界排得上號的美女。據說本人實力堪稱強橫,是個黑魔法天才,但白魔法的造詣更在黑魔法之上,對草藥學和融合魔法、機械和建築的煉金領域也非常精通,連他這個當時已經過世三十幾年的人都聽說過。」

  「這麼有名啊?」哈利咋舌,「可我從來沒有在巧克力蛙卡上看過她。」

  「關於這點我也有問過俾雅特,因為她在英國年輕巫師之間幾乎沒有人知道。」湯姆告訴哈利:「據說是因為她身體一直不好,所以不願意浪費自己的人生在站著不動的給人畫畫上,加上她的實力過於傳奇,但因為英年早逝所以留下的事蹟不多,所以許多人都不相信她的存在,但我有足夠的證據相信她的存在。」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她的存在?除了這支魔杖之外。」

  「我有三項證據,哈利,首先,1792年那一場雞身蛇尾怪意外發生的時候,她作為德姆蘭的校長兼評審,曾經來到霍格華茲,有一幅當時留下的壁毯為證,而且德姆蘭校史室裡有她唯一的一張畫像,是她當上校長那年萬聖節畫的。其次,『這裡』的第二家族祖先──布拉德里克.皮福雷曾經不惜遠渡重洋向她求婚,但被拒絕了,還回家難過了很久,這是我去問俾雅特的時候亞度尼斯跟我說的。第三,我曾經做過一項改變我人生的研究,而這項研究成功的關鍵,就是她的手稿。我去詢問俾雅特,不只是因為我不相信自己能那麼好運的得到她的魔杖,更是因為我之前研究的手稿只有前半段,後半段遍尋不著,以至於實驗過程中造成的一些傷害憑我自己熟悉的領域沒有辦法治到完全痊癒。」

  「什麼研究這麼厲害?竟然可以弄傷你,而且還沒辦法處理?」哈利現在覺得自己的好奇心快要爆炸了。

  湯姆想想,覺得說了也沒關係,反正經過這麼多天的相處,他覺得哈利就算回到那個世界也不會真的跟他翻臉。「哈利,你知道什麼是靈魂分裂嗎?」

  「呃,是不是指那種的心裡疾病?」

  「那是精神分裂,」湯姆無奈,「靈魂分裂指的是用黑魔法把靈魂一分為二。」

  「聽起來像是會有不可逆的後果。」哈利再度咋舌,「梅林的粉紅色毛襪,怎麼會有人要做這種事!」

  「這原本是在阿茲卡班成立之前的終極酷刑,只有大量殘忍屠殺其他巫師的巫師必須要受這種極刑,」湯姆解釋道:「靈魂分裂的過程極為痛苦而且緩慢,曾經有過三天還沒結束的案例,靈魂被分裂之後的巫師通常會在漫長的餘生裡受盡折磨,以致最後多數的受刑人都選擇自我了斷。分裂產生的靈魂稱為分靈體,在沒有處理的狀況下,分靈體會隨著時間流是而消失,但是也有例外,在極度罕見的狀況下,意志強烈的分靈體會另外尋找棲身之所,而被分靈體附著的就稱為魂器,而得到魂器的分靈體就能在魂器被消滅之前活下來。」

  「所以你就作了這件事?為了永生?梅林啊!這就是你受的傷害?」

  「我還沒說完,」湯姆苦笑,「雖然也有例外,但通常沒有經過處理的魂器並不持久,頂多兩三個月。如果要維持幾十年,必須用一種對於被分裂的巫師非常殘酷的魔法來完成,巫師必須以一種特殊的器具殺害另一名巫師,並且奪去對方的肉、骨、和血。」看著哈利驚恐的目光,湯姆直接說出了那個對方不想知道的答案:「是的,他必須吃了對方的屍體。」

  「那對被吃掉的巫師不是比較殘忍嗎?」哈利皺眉,表示無法理解。

  「又不是活剝生吞。」湯姆特別沒良心的說:「但這種作法會留下非常嚴重的後遺症。喝獨角獸血只是會讓人半生不死,這種作法卻是讓人活著的時候病痛不斷卻不可治癒,而且保證死後直接下地獄的黑魔法詛咒。你懂那種差別嗎?」

  「那這又跟黎赫曼小姐的研究有什麼關係?難道她有辦法無傷害的製造出分靈體嗎?」

  「不算是無傷害,但至少不用受詛咒也不用把其他巫師吃掉,」湯姆一臉憧憬兩眼放光,「黎赫曼小姐的手稿暗示,她放在德姆蘭校史室的那幅肖像是她的自畫像,在繪製的過程中她用了某種方法把那幅畫變成了魂器。但關於那個方法到底是什麼,我手上的這份資料並沒有提到,我想那應該就是後半段的內容。這也就是為什麼年輕一輩的英國巫師們被避免知道跟她有關的任何資訊,因為她的研究過於危險和激進。」

  雖然無法理解湯姆或是佛地魔或甚至是其他黑巫師的想法,哈利還是很驚訝。

湯姆就見哈利的嘴越張越大,然後就掉扣了。於是坐到哈利身邊,用魔杖給他治了,還順便清理了牙齒。

  「午安。」湯姆心情極好的躺回自己床上,翻身沉沉睡去。

  哈利覺得自己快要吐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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